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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

(2006年6月22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州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5 8:47:4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的要求,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紧紧把握新世纪重大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构建德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加快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现就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认清形势。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85年全州开放为边境贸易区以来,我州的对外开放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推动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但从总体上看,我州对外开放的总体水平不仅与沿海和省内先进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而且与自身经济发展也不相适应。开放不够,发展不够,仍然是德宏最大的实际。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意义,树立大开放观念,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移到扩大开放上来,以大开放促进市场化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发;进一步增强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和机遇意识,消除一切阻碍开放的体制机制弊端,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真正做到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州委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相结合,“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扩大规模与提高水平相结合;充分发挥德宏的区位优势,构建德宏与缅孟印等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交流新格局。

把建立州市际、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作为扩大开放的新亮点,把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系和优良的服务体系作为提高开放水平的侧重点,努力改善和优化开放环境,提高德宏州的经

济实力,促进德宏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奋斗目标。按照州委提出的“一年一个新气象,三年大变样,十年跃上新台阶”和再奋斗三年,把加快德宏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的工作要求,2006年至2010年的奋斗目标是: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州经济布局进一步趋于合理,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运行质量有较大提高;传统产业得到改造升级;初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城市功能有较大提升和拓展;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各民族人口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呈现新的面貌,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得到较大提高。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其它领域全部对国内外客商开放。在扩大开放中优化资源配置,壮大特色产业,做强做大专业市场。以经济的大开放带动科技、教育、文化的大开放。到2010年,全州实际利用外资年均递增15%以上;实现进出口贸易年均递增15%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6亿美元左右;扩大招商引资,进一步打响“孔雀之乡”品牌,实现旅游产业新突破,入境旅游人数达到4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0亿元。农业、科技、教育、文化、金融、旅游等领域的对外开放都有大的进展。要通过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提高全州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进出口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争取实际利用外资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增长速度;经过努力,使全州开放的总体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将德宏建设成西部同类地区中发展环境最好的州市之一和云南省对外开放最具活力的地区。

二、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四)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紧紧抓住发达国家和国内沿海地区资本和产业转移以及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我省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机遇,进一步积极合理有效地引进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加大引进外资力度,不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多渠道、多途径地扩大州外、省外融资。注重处理好利用外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利用外资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与延伸产业链条和增强配套能力结合起来、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结合起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力争引进一批技术先进、产品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能提高全州工业经济整体水平的大项目。

()合理引导外资投向。进一步明确我州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围绕我州的主导产业引进项目。对于投资额较大、需要综合利用全州资源的项目,由州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核准,以合理配置全州的资源;州发改委要会同各县市(区),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规划外商投资布局。采取积极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引导外商投向农业及农产品加工、能源、道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边贸加工、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重点引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工业项目;加快商贸、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的对外开放,增强经济社会服务功能;注重关联招商和配套引进,促进产业链和产业板块的形成。鼓励外商来我州设立面向南亚、东南亚商贸区域总部。州农业、建设、林业、水利、交通、文化、旅游等产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的招商引资规划,并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

(六)深入开展州内经济合作。树立全州“一盘棋”的思想,促进经济要素的合理流动。鼓励全州各县市(区)利用各自资源优势,积极改善基础条件,打破行政区域界线,集中连片布置发展规划,进行深度产品集中研发,鼓励各县市实行资源互补,资金、技术、人才合理流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七)构建招商引资平台。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要求,着重建设好潞西、瑞丽两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积极申报畹町边境工业区、盈江工业园区和陇川工业园区,集中解决好招商引资工作中突出的土地、道路、供水、供电、融资等突出问题,使之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和德宏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加速器。

(八)创新招商引资方法。在不断总结传统的会展招商等方式的基础上,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推行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上门招商、亲缘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小分队招商等新型招商方式,在生物资源开发、能源、矿冶、城建、环保、交通、旅游及服务业等方面争取进引进一批重大投资项目,使投资对全州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九)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依据“十一五”规划,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州和县市(区)应成立招商引资项目储备中心和组建项目咨询投资公司,确保有组织、有机构、有专人、有专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围绕我州四大战略,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到每年按国际惯例至少储备、包装重点项目30个,一般项目60个。

(十)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外来投资优惠政策。在充分用活、用足国家、省制定的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有关政策的基础上,从德宏实际出发,制定出台《德宏州人民政府鼓励投资办法》,在财税、土地、收费等方面给予外来投资更大优惠。凡在德宏投资企业,执行国家现行规费优惠政策,地方自留部分的收费实行先收后补。对于落户后能为地方财政作出长期贡献、能带动农民长期增收的企业,给予特殊优惠政策。

 (十一)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把招商引资作为重中之重,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创造全民招商、全方位招商、全天候招商的氛围。要充分发挥企业和项目单位的主体作用,坚持政府引导与服务,进一步组织好各类招商引资活动。重点抓好沿海地区的招商,积极开展对港澳台的招商活动,注重对缅甸华侨的招商引资。建立与我州的福建、四川、浙江等商会、协会、财团组织的招商联系网络,收集信息,推介项目。对外商投资5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建立项目责任制,由州和市县(区)领导牵头,成立工作班子,实行重点跟踪、重点服务、重点督查,确保项目落实。州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要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审批、建设、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政府部门举办和组织参加的招商引资活动,有关的公共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降低招商引资的成本。

(十二)健全激励机制。对引进外来投资的中介组织和个人实行奖励。按照“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分级负责,奖罚分明,狠抓落实”的原则,从今年开始,实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目标责任制,并纳入政府责任制体系。州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签订招商引资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实行奖惩。

三、突破性发展对外经贸

(十三)加快重点口岸建设。加快瑞丽、畹町、盈江、章凤的口岸基地建设,以潞西、瑞丽为商贸、旅游基地,以畹町为进出口加工基地,以盈江为水电、电冶开发基地,形成德宏大通道优势。

(十四)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大力提高我州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动珠宝玉器、蔗糖、优质稻、绿色食品、德宏水牛等产品上规模、上档次。积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注册商标,创立知名品牌,提高德宏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十五)培育和壮大外贸经营主体。继续深化外贸企业改革,加强外贸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努力增强其活力和实力。积极引导资产重组或改组,促进各种形式的联营和联合,加强工贸、农贸、科贸、贸贸结合,加快内贸外贸一体化,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衔接。培植外向型龙头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重视出口企业产品认证和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尽快建立我州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提高规避风险、维护经济安全的能力,提高驾驭市场的水平。

四、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十六)积极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大力扶持有实力的企业以技术、生产设备或零部件等实物为主,赴境外投资办厂,尤其是从事境外带料加工贸易。鼓励企业开发境外资源,引导企业赴境外设立进出口贸易公司、商业零售公司或办事机构,探索采用兼并、收购和重组等国际通行手段开展跨国投资和经营,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

(十七)努力扩大劳务输出的总体规模。积极拓展外派劳务市场,建立外派劳务基地。整合我州现有劳务输出培训资源,建立劳务人员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形成预选、培训、考核、输送一条龙服务,提高我州外输劳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争取每年组织12次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对外劳务合作洽谈活动。

五、着力推动多领域的对外开放

(十八)提升德宏州旅游的竞争力。加大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鼓励引进内外资加强景区景点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鼓励高星级旅游宾馆饭店的投资,提高德宏旅游的综合接待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性旅游合作和与海外旅游机构的合作,着重开辟滇西火山热海边境旅游区的无障碍旅游合作,加快建立完善德宏旅游的对外协作网络,努力实现旅游经济国际化。

 (十九)促进人才、科技、教育和文化等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州外先进技术、科技、教育和文化等各类紧缺人才到德宏工作。加强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培养、吸引和留住人才,用好州内人才,重视引进国内外智力资源,为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人才保障。

六、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对外开放环境

 (二十)加强对开放型经济的金融服务工作。加强和改善外汇管理与服务,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简化办事程序,加强服务,为大型引资项目、重点出口企业和优势企业“走出去”,提供外汇服务的“绿色通道”。

(二十一)积极推进环境创新。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实行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保护外资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外商的合法权益,未经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进入外资企业检查收费;任何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干预企业按市场规则运作的生产经营活动。

改善对外开放软环境。大力推进“体制创新、行政提速、诚信德宏、优质服务”环境创新工程,努力营造舆论环境,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为投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守法、诚信、为德宏经济社会作出贡献的投资企业,奖励在招商引资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处理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德宏开放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营造处处是投资环境、人人是引资形象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优化服务环境,建立健全投资企业接待、领导联系、协调联席会议、现场办公会议、投诉举报、评议和行政效能监察、重点企业挂牌保护、收费控制、外来投资项目服务推进、检查报备、表彰、责任追究等12项为企业服务的规章制度,并把这些制度认真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并追究失职部门领导的责任。建设法制环境,为外来投资者创造一个安定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服务处,为外商提供法律服务。逐步建立与政府机构完全脱钩的投资咨询评估、监理、招投标代理和会计核算、审计监督、质量检验认证、信息、法律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组建完善贸促会、进出口商品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独立行使社会服务职能,促进投资贸易环境的改善。认真清理和废止过时的、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影响投资的行政规定和有关文件;清理涉及投资领域和投资企业、外贸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制止“四乱”行为;清理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WTO规则、妨碍市场开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收费;积极筹备在州政府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同时设立外商投资代办处,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问责制,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建立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机制,设立投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对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他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活动。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诉协调处理机制,设立投资者投诉中心,负责受理投资者的投诉。对投资者的投诉,一般应在三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增强外商投诉中心的协商服务功能,加快对全州外商投诉大案的清查和处理。规范公务员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德宏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严肃查处破坏环境、损害形象、影响德宏发展的恶劣行为,对典型事件公开曝光。对违反公务员禁令,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单位和人员,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继续加强硬环境建设。加大水、电、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德宏空中走廊建设,力争德宏机场获准为口岸机场,在稳定现有省内航线航班的基础上,努力争取开通省内环线和国内航线,积极推动开通直达仰光航线。加强交通建设,在积极争取大(理)瑞(丽)铁路和龙(陵)瑞(丽)高速公路早日开工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州内环线公路的等级,特别要加快腾冲-陇川二级公路建设;加快口岸建设,争取将盈江、章凤口岸升格为国家一类口岸,芒海口岸升格为省级口岸,实现更高层次的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口岸格局。大力发展综合运输,推动口岸现代物流建设,增强口岸辐射能力。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口岸运输条件,提高口岸信息化管理水平。州商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口岸协作机制,改善通关环境。积极实施电子报验、电子签证、电子转单工程,加快大通道建设,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力争使口岸功能更加齐全,在口岸规模、效益、管理水平等方面位居全省前列。

七、不断完善对外开放的促进体系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健全招商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对外开放工作切实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重大项目要亲自过问,重要招商信息要亲自掌握,重要外方代表来访要亲自接待,重大项目洽谈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亲自协调处理。

州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在全州对外开放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促作用,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协调和督办。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招商机构,建立和完善对外开放工作目标责任体系,把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实绩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州年度招商引资、进出口目标任务,由州政府分解下达给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确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州招商局对招商引资情况要进行月度通报、季度分析和年终总结。

(二十三)重视和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与社会民间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我州驻昆办、外事、侨务、台办、工商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巩固和促进与缅甸、东南亚等各国地方政府、民间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德宏的知名度,增强德宏对外来投资者的吸引力。积极发展各类社会中介组织,鼓励州内中介组织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高度重视各类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权、沟通、协调、自律和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使其真正成为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

(二十四)充分发挥潞西市、瑞丽市在全州扩大开放中的龙头作用。潞西、瑞丽作为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开放前沿,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充分发挥在全州开放中的龙头作用。

(二十五)加大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州和县市(区)财政每年安排—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充实专项资金,保持并逐步扩大资金规模。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将项目前期费用、招商推介专项资金、外贸发展促进资金和外贸、外资的奖励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十六)联系实际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贯彻和落实。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公安局、州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人事局、州交通局、州文化局、州工商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旅游局、州外事侨务办公室以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等部门要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经州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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